婚外情有治吗?不少遭遇婚外情的家庭经常会问。
从婚外情大致的因素分析。然而,事情往往是错综复杂的。有时,本能的、感情的、心理的、道德良知的、环境机遇的等因素相互交织。所以,对每一个具体的案例,都要做全面的分析研究,可不能很简单地作出武断的结论。 至于婚外恋是否导致婚变,既要看其发生的背景,又要看当事者如何处理。常见的情形是:当妻子发现丈夫有了外遇,便首先怒不可遏地去羞辱和讨伐“第三者”,把她看成头号敌人,从而造成两个女人之间“你死我活”的斗争。妻子与丈夫大肆吵闹,到丈夫单位去告发,欲借组织手段或舆论压力来阻止丈夫的劣行。但是,这两种做法往往都无济于事,甚至适得其反,把丈夫进一步推向“第三者”一边,使他们在共同的抗争中关系更加紧密,无论丈夫最终是否与第三者结合,原有的夫妻关系都难以为断了。
其实,对配偶发生外遇的事,最好是先来一番冷处理,即保持沉着和清醒的态度。首先要冷静地地评价夫妻关系的历史与现状,从中寻找配偶“移情”的原因,然后做必要的自我反省,尽量对配偶的婚姻,最好是在隐私范围内处理外遇问题。如果外遇一方执迷不悟,一意孤行,那么对方倒是应从自身利益出发,认真考虑这样的人究竟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价值。如果事情真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,吵闹得满城风雨也没有任何意义所在。事实上,许多妻子在处理丈夫外遇的事件的过程中所受的伤害,远比外遇这件事本身对妻子的伤害要严重。 近来,社会各界人土已对日益增多的“第三者”现象表示关切,不少人发出了“制裁第三者”的强烈呼声。许多人指出,在社会主义新中国,为严肃一夫一妻制的道德与法纪,追究“破坏婚姻家庭”的第三者的法律责任是必要的。但仅仅落在第三者一人的头上是不公平的。
无论从哪个角度看,首先应当追究的无疑是第二者(婚变者)的责任,可以说,主要是他(她)的态度和行为决定着事件的发展,左右着“第一者”和“第三者”双方的命运。君不见,有那么一些风流人物,任意践踏自己的婚姻家庭,毁坏了好端端的家庭,伤害了无辜的妻子儿女,同时也欺骗和戏弄了“第三者”。或许,当两个女人的伤口都滴着血的时候,他却又在向“第四者”、“第五者”送秋波呢。
在这种情况下,第三者不也成为了可悲的牺牲品了吗? 有人这样总男人婚外情的“三步曲”:第一步是痛说自己婚姻不幸,第二步是信誓旦旦许诺要与第三者结婚,第三步是玩弄够了迂回退却,到头来背叛了两个女人的感情。所以,在第三者问题上,惩戒第二者是合乎情理的。在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中,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,并“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”等,代表了主流社会对“第三者”问题的态度。